彰化縣府前新聞局長李岳勳,涉嫌收取違法插播地方性廣告的三大有線電視公司餽贈的名
貴禮品,並接受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、理容院等酒色場所,涉嫌圖利三大公司五千餘萬
元。彰地檢署7日將李岳勳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,並求處十二年有期徒刑,併科一百萬元
罰金。


同案被告的新聞局課長楊惠仙、賴鐸文,因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無前科,檢方建請判刑二
年,各緩刑五年以勵自新。檢方另對涉案的三大電視公司前總經理黃志榮、協理侯偉倫,
依行賄罪嫌求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、一年二月,另對黃志榮併科五十萬元罰金。


檢方指出,黃志榮和侯偉倫丙人因三大公司屢遭罰緩,如繼續插播廣告,每次罰緩將增處
十萬元,乃由黃志榮以公款購買價值八千元的雪茄禮盒後,交予代理局長李岳勳,另贈送
由侯偉倫購買價值二千元的燕窩禮盒,且自九十三年起多次邀請李岳勳,前往金國理容、
凱莉金視聽伴唱店,金山大酒店等有女陪侍處所飲宴。


擔任三大董事及彰友多媒體監察人的縣議員鄭汝芬,多次前往李岳勳住處關說,致李決定
對三大不罰,致三大獲得未予罰緩的一千一百萬元及向第三人收取的託播費用,收益四千
一百餘萬元的不法利益。


檢察官指出,縣市政府新聞局幾乎獨占電視違法廣告管理的裁罰權限,民眾除向縣市政府
檢舉外,幾無其他檢舉管道。檢方調查,三大插播廣告情形非常嚴重,除有民眾側錄光碟
向新聞局檢舉外,縣長民意信箱和網站也充斥縣民的不滿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̂g jû-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