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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10/03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/特稿

勞工應否有颱風假?勞委會今天面對勞工團體三度陳情,仍不脫陳年老套的說詞,總歸一
句話說,就是一切交給勞資協商,但是一個打工族之死,透露的訊息應該不只如此。枉死
的董同學,冒著生命危險出勤,工時只有47元,雇主也沒有投勞保,勞委會的回應,不應
只有制式答案!

目前人事行政局如果颱風天宣布不上班不上課,民間企業多半跟進,至於放假是否給薪,
按照現行規定,颱風假不屬勞基法第37條主管機關規定的「放假日」,因此雇主可以不給
薪。但因為颱風不能歸責於勞雇雙方,勞委會曾有行政函解釋,勞工若不能出勤,不能視
同「曠職」,也不能影響「全勤」。

回想周日「薔蜜」颱風的狂風暴雨,很多人都心有餘悸,而當多數人端坐在家躲颱風時,
多數打工族卻得冒著強風豪雨出勤,勞委會老是援引過去的說詞,難怪勞工無法接受。尤
其隨著服務業大量竄起,勞工意識高漲等,只靠10幾年前的標準答案,恐怕很難面對勞工
團體的檢驗。

相較過去製造業為主的產業型態,改變最大的是服務業的竄起,打工族的暴增。根據非正
式統計,目前打工族至少有18 萬人,這些人遍佈在各賣場、餐廳、小吃店、連鎖飲料店
等,正是颱風天生意最好,或是最需要出勤對象,如何確保其勞動權益,絕對不容忽視。


打工族在整體勞動條件中,一直是最弱勢的一群,從勞健保到工時、加班等條件,與正職
勞工難以抗衡,原因不是法令不齊全,而是雇主刻意迴避法令規定,勞工也不知捍衛自身
權益,枉死的董同學,打工工時竟只有47元,勞委會如今面對勞工颱風假,又只是拿出教
條法令回絕,當然難以服人。

勞委會認為颱風視同天災,無法歸責於雇主,如果勞工不提供勞務,不能要求雇主給薪,
但為何勞工就要全數吸收,不出勤就扣全薪。此外,公務員為何可以享有有薪颱風假? 難
道人民就應拿納稅錢付公務員的薪資?勞委會又說,勞工颱風天可以抗拒出勤,實情是,
誰敢向老闆說「不」,更別說連投勞保都不敢要求的打工族。


勞團爭颱風假 要求給薪休假

2008/10/03 記者陳素玲/台北報導

勞工團體一周前才為了「颱風假、一國兩制」,前往勞委會陳情,沒想到本周一就發生19
歲打工學生董同學從便利商店下班時,被強風吹落的電纜線勒死。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今天
三度前往勞委會抗議陳情,要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為此道歉下台,並修法讓勞工比照公務
員颱風假給薪休假,當天出勤則給兩天工資。

九五聯盟批評,勞委會長期以來推卸責任而將颱風假上班與否推給所謂「勞資協商」決定
,但在台灣工會組織率超低與勞資關係嚴重不平等的環境下,就是眼睜睜看著成千上萬的
弱勢勞工/打工族(尤其是餐飲超商等服務業)在颱風天必須冒著風雨以及生命危險繼續
工作。

聯盟說,19 歲的董惠君是為了存大學學費,上月初才到全家便利商店打工,周一凌晨下
班途中,騎機車遭有線電視電纜線勒頸身亡,當時台中瞬間最大陣風達11級風。聯盟說,
經勞保局台中辦事處調查,全家加盟店不但未為她投勞保,還以「實習」為由,每小時時
薪只有47元,只有法定最低時薪的一半。

【記者陳素玲/台北報導】


對於九五聯盟的訴求,勞委會除了對董同學發生意外表示遺憾外,也重申法律上並無「颱
風假」一詞,而颱風屬於不可歸責於雇主的天災,勞委會無權要求企業比照政府機關。勞
委會強調,該會必須同時兼顧公眾利益與勞工權益,目前法令規定,仍由勞雇雙方自行議
定,就颱風出勤規則訂定規範。至於未投勞保屬於違法行為,勞保局將會開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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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有颱風假

因為全世界沒有幾個國家常常有颱風來亂阿

勞委會的嘴臉喔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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