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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氏基金會接獲家長投訴,未成年孩子為了蒐集超商的公仔贈品,買菸湊齊集點金額,業者竟也賣菸給青少年。董氏認為,超商不但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虞,也成為促使青少年抽菸的幫兇,籲請超商自律,停止將菸品納入集點金額的範圍。

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今天指出,最近學校放寒假,就有三位家長來電投訴,其中一位指出家中國中生孩子第一次買菸來抽,原因是為了集點蒐集公仔,買香菸就順便抽了,另一位家長則目擊,超商店員販售菸品給一看就是未成年人的消費者。

林清麗說,兩年前公仔贈品開始風行時,就有類似的家長投訴,當時董氏向超商業者反映,業者表示希望董氏給他們一點時間以便修改電腦軟體,但是到現在超商的結帳系統依舊將菸品列入贈品集點結帳金額內。

董氏基金會志工陳淑麗說,不可諱言,贈品公仔可愛到連大人都愛不釋手,但是菸品的單價高,一包新台幣四、五十元,會誘使青少年為了更快蒐集足夠贈品點數而買菸,現在又是寒假,青少年穿著便服,又加上打工或過年紅包而使零用錢增加,菸品到手更容易。

文化大學法研所教授林信和指出,超商的生意人算盤是公仔贈品有效提振業績,所以發動一波波的攻勢,但是結帳金額品項卻「不分青紅皂白」,無意間促銷菸品,誘使青少年抽菸,有違商業道德。

林信和說,根據菸害防制法第九條規定,菸品不得以折扣方式為宣傳、不得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之贈品或獎品、也不得以菸品作為銷售其他物品之贈品或獎品,消費者買菸而獲得集點,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虞。

林信和說,他的未成年孩子偷偷抽菸,香菸就是超商買到手的,所以超商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本身就已違反菸害防制法。

林清麗指出,董氏已和律師研究過,將在明天向超商公司登記地點所在的台北市政府檢舉,請市府派員加強稽查超商販售菸品給青少年的違法行為,以及查緝菸品不當促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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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關的事也要扯在一起
有人會為了點數買菸?? 不會抽是買來幹麻阿

一包菸最便宜40塊 可以買兩塊麵包、一個便當、兩瓶飲料、兩條熱狗..很多很多
可以買的東西多的是,不會抽煙的人,再怎樣都不會去買那個很臭的東西

根本就是自己家的死小孩教不好,想抽才會去買
然後死小孩買菸被抓就拿湊點數當藉口,然後蠢家長也就這樣相信,然後再去亂申訴
然後智障基金會再出來靠妖

搞清楚問題在哪再出來靠妖吧...

無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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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̂g jû-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